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最新周榜揭晓

本报北京讯 12月26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12月19日—25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本期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榜如下:“浙江药闻”排名第一,“江苏药品监管”排名第二,“山东药品监管”排名第三;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湖北药监”“上海药监”“甘肃药品监管”“陕西药品监管”“安徽药品监管”“广东药监”“吉林药监”。

排名第一的“浙江药闻”推送的《重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省域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引起较大关注,获得了较高的阅读量和点赞数。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省域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医药行业高水平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打造科学监管样板区、医药创新先行区。同时,还明确了完善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构建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等七项重点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

排名第二的“江苏药品监管”12月21日推送的《省药监局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视频会议》引起较大关注,成为上周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中阅读量最高的文章。国家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以来,江苏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将集采中标药品纳入药品生产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中选品种监督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从源头保障集采中选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药监局已采取约谈、发放警告信等措施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排名第三的“山东药品监管”当周推送的文章数和原创文章数较多,其中《跟我去检查|约谈药品经营企业16家》关注度高。山东省药监局二分局梳理2021年监督检查台账,对经营风险较大及统一培训考试中人员成绩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其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同时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考试,绷紧企业“质量弦”。

12月2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对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安徽药品监管”“陕西药品监管”“西藏药品监管”“江苏药品监管”等公众号转载。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2月19日—12月25日,相关数据截至12月25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发生变化。(李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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