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香化瘀膏等4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 2021-12-17 14:48:09
  • 李明朝
  • 药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6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1年第3期)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该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情况公布如下:

  一、经核查确认,标示4家生产企业的4个品种共4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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