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管理

  • 2021-10-22 20:00:04 医药卫生报
  • 陈更
  • 健康

原标题:河南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管理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和退出机制。

目前,河南省级有3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3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有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规划建设,并逐级报省级进行备案管理。

依据通知,河南要求全省各地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责任片区,指定各级危重救治中心对口负责若干市、县、乡的危重救治工作,与对口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确保转诊救治网络覆盖全部助产机构。各级救治中心采取“分片包干、包干到户”的策略,根据划定的责任片区,建立救治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每个小组对应责任片区内一个市、县、乡,指导、参与责任片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工作,定期培训、质控和督导。省级危重救治中心按照要求,与责任片区签订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协议,承担起责任片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接诊、救治任务。

河南还要求各地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定期考评制度和退出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危重救治中心定期考评制度,围绕救治中心床位、人员、抢救设备配备和服务能力,结合对责任片区内高危孕产妇救治、管理和死亡情况以及对基层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救治中心的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优秀的机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机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救治中心资格,并对相应机构和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者依法处罚。各地要对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不力,连续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救治中心所在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同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0月底前,各地要将辖区内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年度考评结果逐级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并定期公示。省卫生健康委实时开展抽查。

统筹:刘旸

责编: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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