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加价,87元的大米160元销售……上海公布涉疫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 2022-05-02 20:00:10 腾讯健康
  • 陈更
  • 健康

健康时报 周欣雨

87元/袋的大米,以160元/袋销售;150元价格购进的面类制品,以300元的价格销售;标重30斤的水果,实际只有27斤......

健康时报注意到,近期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涉疫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一:哄抬物价

根据上海市场监管局的通报,上海市徐汇区福慧城餐饮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经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销售挂面等产品,于4月13日以150元的价格购进面类制品30斤,在外卖平台上以3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为100%,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另外,上海市场监管部门4月29日还通报了一起类似案件,上海刘某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大米,涉嫌哄抬价格。经查,当事人作为社区团购“团长”建立了微信群,向小区居民销售大米。当事人以87元/袋的价格购入10kg规格的大米,随后以160元/袋的价格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二:短斤缺两价格欺诈,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吕某采取短斤缺两手段价格欺诈。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见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经营水果,按照整箱销售粑粑柑,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粑粑柑称重,标称重量为30斤,实际为27斤,箱子重达3.5斤。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在上海市场监管部门4月29日的通报中,还有类似的案例。上海徐某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年糕、可乐、雪碧等商品。其中,年糕以28.8元/根(约1000克)进行价格公示,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年糕称重下来每根重量都在850克左右。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另外一起案例中,胡某使用欺骗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胡某向两个居民小区推出“140鲜肉盲盒套餐6斤”的社区团购项目,并在团购商品价目信息中配有“鲜猪肉140元/6斤/份,盲盒配送每份套餐三个随机品种共6斤,五花肉2斤、腿肉2斤、排骨2斤”等文字介绍和猪肉样品图片。团购成功的居民所收到的商品与团购页面价目信息中宣传的猪肉品种、部位严重不符。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三:价外加价

4月29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上海杨某某在组织猪肉制品(含五花肉、猪腿肉、猪小排各1公斤)团购时,明示每份价格159元,团购数量200份。当事人与上家供货者约定从货款中计提3200元作为返利。上述货物运至小区后,当事人向司机支付800元运费后,又向团购者加收每份30元的运输费,共计6000元,致使每份猪肉制品单价上调为189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典型案例四:不明码标价

4月29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疫情封控期间,位于闵行区七宝镇的郡悦超市通过微信群发布套餐信息图片开展社区团购,图片上只有蔬菜水果摆样以及“188套餐”“128套餐A”“10斤A套餐128”“68套餐10斤A套餐”“68套餐10斤B套餐”等字样,没有标示社区团购套餐内所含蔬菜水果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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