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社保缴费基数2023年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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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部分省市调整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与缴费标准。下面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23年医保、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

  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

  2023年起,社保还可以按照最低工资缴纳吗?

  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

  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从2022年12月起,多个省份就公布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一、山东省

  近期,山东省有关消息。

  1、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此执行:

  上限:21888元;

  下限:4378元;

  2、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二、肇庆市

  2022年11月5日,肇庆市公布了2023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肇庆市2023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我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60%-300%确定,即:

  下限为4009元(取整数)

  上限为20043元(取整数)

  三、中山市

  2022年10月20日,中山市《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由23826元调整为24705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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